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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第七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工作要求,拟聘用以下人员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分局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 分局 | 基层辅警1 (大门所) | 金配锋 | 男 |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大专 |
基层辅警2 (治安缉查大队) | 沈加恩 | 男 | 温州市第一中学 | 高中 | ||
基层辅警3 (治安缉查大队) | 王丹蓉 | 女 | 洞头县技工学校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高中 | |
基层辅警4 (北岙所) | 蔡乒乒 | 男 | 南京财经大学 | 市场营销 | 本科 | |
基层辅警5 (鹿西所) | 夏海丹 | 女 | 温州市第十八中学 | 计算机 | 高中 | |
基层辅警6 (特种看护) | 陈海峰 | 男 | 西北工业大学 | 法律事务 | 大专 | |
刘鑫 | 男 | 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财会金融 | 高中 | ||
黄凯 | 男 | 浙江理工大学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大专 |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63486985;通信地址:温州市洞头区人民路16号;邮政编码:325700。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19年11月11日